2008年1月1日起,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。这部讨论中出现重大分歧、而在2007年6月“黑砖窑”事件后加速通过的法律,被看作是弱势劳动者的福音,以及消灭血汗工厂、捍卫社会公平的利器。但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,立法者最希望保护的人群,极有可能被排斥在这部法律的门外。
在此,南方周末列举数种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职业。它们中,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,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,实际却得不到保护。专家指出:与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相比,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范围缩小了。
1、以“黑砖窑”为代表的非法用工
【群体状况】根据“黑砖窑”事件处理联合工作组公布的数据,山西省共查出无证砖瓦窑3168户,涉及用工8.1万人。其中13户曾非法使用童工,童工最小年龄13岁。窑工们5点起床,午夜12点收工。为防止工人逃跑,监工会在夜间锁住工棚大门。“黑砖窑”事件发生后,劳动保障部等九部委联合组织了“整治非法用工”的专项行动。一个月内,在全国各地的乡村小砖窑、小煤矿查出无照经营单位6.7万户,涉及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143.4万人。
【不受保护原因】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,“资”与“劳”方均属于非法。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。
【立法权威人士回应】正因为黑砖窑事件,劳动合同法在最后一次审议中专门加了一条,就是第93条规定:“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,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、经济补偿、赔偿金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2、1500万保姆
【群体状况】这是一个人数达1500万的群体,约为农民工的1/10。
他们遇到的问题包括:休假权得不到落实——重庆的一项调查显示:23%的住家型家政服务员完全没有休息日;性骚扰——“北京打工妹之家”曾针对206名服务员做过一次抽样调查,至少10%的保姆曾被性骚扰。另外,由于缺乏政府强制,家政业内商业保险推广程度不高。截至10月,北京仅有1万多人购买过“用户险”,4万余名家政服务员购买过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。
上一页12 3 4 下一页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