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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关注:家政工缺乏从业“安全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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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8-04-17 文章来源:互联网 作者:不详

某些地区或个人为家政工获得就业、生活保障寻找着新路径,但力量依然有限,“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出面,设计一套适合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,为他们提供一个抵御风险的屏障。”


西安的家政工李姐在去雇主家工作的路上出了车祸,诊断为脚骨骨折,必须进行紧急手术,这使原本经济拮据的李姐家雪上加霜。她的家人要求雇主按工伤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。而雇主则认为,自己只是“消费者”,且李姐受伤时并没有从事与“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”,因此不算工伤,拒绝承担任何费用。


  来自东北的下岗女工张洁(化名)曾经是一名优秀月嫂,最近查出罹患癌症。因其未上任何社会保险,加之家庭贫困,无钱医治。NGO组织———打工妹之家动用“打工妹紧急救助基金”,并发动社会力量为张洁解决了一部分燃眉之急,但相对于高额的治疗费用,依然是杯水车薪。

  “每一个事件对于家政工们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,在处理过程中,我们尽最大可能帮助她们,但常常感到力不从心。”“打工妹之家”副总干事韩会敏坦言,家政工们依然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“真空地带”。“保姆荒”引发家政工社保思考

  随着春天农忙时节的开始,各地又出现了新一轮“保姆荒”。据商务部资料显示,截至2007年底,中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共有1500万人次以上,仅北京就达28万多人,年均缺口2~3万人。春节前,上海保姆缺口达10万人,是往年的一倍左右,广州的住家保姆缺口高达12万人。

  为了应对“保姆荒”,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都绞尽脑汁想招数:一些地区募集下岗失业人员、家庭主妇充当“家政工”;一些雇主不但把保姆的报酬提高到日薪100元,有些还许诺过节给保姆“红包”;在山东烟台,曾经四五百元的保姆工资已经身价翻番,几乎所有家政公司对外报出的保姆月工资回报都在千元以上。即便如此,许多雇主依然感叹:“找个好保姆比找对象还难。”

  “保姆荒”,症结何在?全国人大代表、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惠认为,造成保姆荒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缺乏“安全感”,“一方面是由于许多家政工未经培训就上岗,其技能与一些家庭要求的专业化有差距;另一方面,家政服务业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,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无法解决”。

  “对家政工来说,一个没有保险的行业是有后顾之忧的,你怎么可能要求人家干一辈子呢?”在前不久北京召开的“女农民工劳动权益座谈会”上,中华女子学院刘明辉教授介绍说,深圳于2001年就出台了《家庭服务业条例》,明确规定:从事家庭服务业的经营者,应当依法与家庭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按规定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条例实施至今,只有少数家政工能够真正享受社会保障待遇。“在许多地方,家政工的养老、医疗、工伤保险,依然是空白。”社会保障制度的缺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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